近日香港出現了一種奇怪 精神認知傳染疫症:死不認錯、死不悔改!

香港的「反修例運動」從2019年6月9日開始,至今已經持績五個月,期間觸發多場人數超過百萬人數的歷史性大遊行,從一開始相對和平的遊行示威,逐步演變成今天的街頭嚴重暴力衝突。至今,警方已經發射幾千枚的催淚彈,僅僅在中文大學,一天就發射超過一千五百枚,數目之多更被形容為「催淚彈放題」。香港已經由一顆東方之珠,變成愁雲慘霧的催淚之都。

現在,只要走在香港街上,你隨時都可以嗅到濃烈的抗爭味道,看見一幕一幕對罵、毆打、流血的警民衝突畫面。不論是警察或示威者,都紛紛披上護甲、以黑布蒙面,穿梭在各大街小巷進行攻防戰。每位市民都生活在不安、驚恐、憤怒、埋怨、沮喪、失望等負面情緒之下,沒有一個人可以獨善其身。社會不只是瀰漫著一片仇恨與撕裂的情緒氛圍,更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精神認知傳染疫症。

雙方開戰都是為了守護香港

從前打扙,兩軍對壘的目的通常都是為了爭奪土地,但是,現今警察與示威者大打出手,卻是為了守護這片土地,雙方都說自己是在守護香港的未來。那麼,究竟誰才是破壞者?誰才是拯救者?香港彷佛出現了兩個平行時空,藍、黃陣營面對相同事件或境況,竟然有著南轅北徹的看法與解讀。而這種情況的出現,其實是因為彼此的立場不同,從而產生嚴重的認知失調(Cognitive Dissonance),雙方都患上選擇性的失明、失聰,出現了溝通斷裂,憤恨決堤的現象。

香港究竟為何會走到如此萬劫不復的地步?如果我們能夠暫且放下政治立場,嘗試以心理學角度來分析這場政治風暴,我們會發現,林鄭政府是最早患上認知失調的病者。認知失調理論最早由社會心理學家Festinger於1957年提出,當一個人同時存有兩種相矛盾的認知想法時,便會產生一種精神上的不適感,引發嚴重的焦慮情緒。此時,大腦就會想方設法地說服自己並沒有錯,就算已經有一大堆的證據在顯示事實並非如此。林鄭政府內部自以為是,相信可憑一己之力獨排眾議、強推修例,但卻遇到百萬人群起抗爭反對。政府自己所相信的判斷,原來並不是事實,他們的認知想法一下子就被眼前的民眾狠狠地駁回了。這個政府不但施政失誤,想法跟民意完全脫軌,而且讓整個社會被一個錯誤的決策分化撕裂。當眼前的兩種認知出現極大的矛盾時,林鄭政府就陷入了嚴重的認知失調。

我們不難發現一個普遍現象,就是權位越高的人,就越難認錯、越不肯道歉。

至於哪些人最容易患有認知失調?心理學家認為,那些好面子、自戀型的人最容易患上這種病。這類人在一般情況下智商比較高,不太願意承認錯誤。由於他們非常在乎面子,即使出了錯,也會想出一切為自己開脫的理由來逃避責任,甚至製造出其他新的焦點,把原來的事情扭曲,以便藉機脫身。他們對自己的認知中,充斥著誇大的自我認同,很難聽見不合自己意見的聲音。在他們心中,自己永遠是最理想的、全能的,是不會、也不可能去犯錯的。所以,當被別人指出錯誤時,他們通常會死不承認,或者不斷地撒謊來掩蓋自己的問題。

我們可以觀察到,林鄭特首與處理這次修例的幾位高官正是這一類型人。在整個反修例運動中,他們只會把迎合自己信念的人當作是理性的、有建設性的,並且認為那些持有不同觀念的人反對他們的理由,是因為對他們存在著偏見與誤解,是那些人不夠愛國愛港、更不講道理。在很多攸關價值觀和意識形態的爭論中,人們很難放棄自己的立場。隨著整個事態開始惡化,政府所投入的沉沒成本(sunk cost)越來越大,(這是指政府為修例所付出的無法被取回或改變的成本),只好愈加地傾向堅持一直以來所做出的錯誤決定。因為一旦承認自己原來的決定是錯誤的,就意味著之前所有付出的心思、時間、精力都會變成為無效的浪費。也就是這一種心理,被騙的人通常會甘願一直被騙下去,或是做錯的人會繼續再錯下去。舉個例子,一位女士已經和男友交往十年,雖然覺得男友並不合適,但卻不願承認並且分手,因為她感到自己已經投入了十年的青春,放棄感情的代價太大了,更害怕無法對家人及朋友交待,所以只好一直自欺欺人,拖拉下去。

我們與錯的距離:Mistakes were made, but not by ME!

要處理認知失調只有兩種途徑:一是接受錯誤及修正自我想法與行為,二是想盡一切辦法為自己狡辯,甚至諉過於人以求脫罪。心理學家 Carol Tavris於她的著作《Mistakes were made (But Not by Me)》 解釋道,當人面對認知失調時,首先會本能地進入防禦模式,如果糾正錯誤所付出的面子越大、道德風險越高,自我價值遭受的威脅也越大。此時,人的自我防禦程度會更高、會更激烈地拒絕認錯或道歉,更別說會去修正自我想法與行為。2012年,一份刊登在《歐洲社會心理學雜誌》的研究便發現,在做錯事的時候,不道歉者比道歉者的自尊心會較高,而且在選擇不道歉後,還會覺得自己比先前更有掌控力與價值。研究的其中一名作者Tyler Okimoto稱:「某程度上,道歉就是把權力交給對方。」

對於林鄭政府來說,只要死不認錯,在理想中是全知全能的自我形象,就不會幻滅。也是基於這個原因,政府堅決不肯用「撤回」二字,只要條例一天沒有被撤回,就等同不用承認、甚至承擔自己所犯的錯誤。但是他們沒想到的,民怨不但沒有隨著時間而淡化消弭,反而演變成越趨激烈的警民衝突、不合作運動、堵路與縱火。縱使她不斷強調修例工作已經「暫緩」、「壽終正寢」、「劃上句號」,希望市民大眾可以放下(意即不要再追究政府的過錯),好讓社會(其實是政府)可以重新出發。她只是企圖利用時間去淡化事件,將錯決定的後果最小化,這也是自我防禦的典型伎倆「迴避責任」。

最終,整個局勢一發不可收拾,林鄭也被迫在九月四號正式宣布「撤回」條例,只是她的撤回及道歉實在是來得太遲、太慢,加上她並沒有回應民眾的其他訴求,因此對平息民怨的作用一點也沒有。激進的示威者更直言說:「以和平、理性、非暴力方式表達訴求,已經是毫無用處,信佢一成,相目失明。總之,五大訴求,缺一不可!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!」

拯救者-被害者-加害者》的悲劇三角循環

與此同時,黑衣示威群眾改變了原來的策略,在全港各區展開了野貓式的抗爭,政府總部、立法會、各區警署、機場、地鐵站通通成為抗爭場所。林鄭政府為了更有力掌控這個爛攤子,唯有出動最後的武器,那就是全香港的三萬警力。政府此舉只是為了尋找「代罪羔羊」,把本來服務市民、政治中立的警隊推向示威者,卻因此讓憤怒的年青人有了理所當然的發洩對象,也讓警隊去當這個罪魁禍首,而政府則可躲到警察的長盾後面,繼續逃避責任、逃避民眾。

自始至終,政府、警察、示威者三方,都陷進了一個永劫不復的悲劇三角關係,這就如美國心理學家卡普曼(Stephen Karpman)所提出的戲劇三角循環《拯救者-被害者-加害者》。卡普曼曾運用這三個角色來解釋社會上各式各樣紛爭的形成,他指出這三個角色會在關係不斷流動,一直在不同的位置上互換,互相攻擊、互相傷害。有時候,拯救者會變成受害者,受害者會變成加害者,加害者又化身為拯救者或淪為受害者……如此的惡性循環,最終令每個人都變成受害者。原因很簡單,因為每個人都在逃避各自應有的責任。這樣的心理扮演像是一種永無止盡的輪迴,不管是受害者、加害者或是拯救者都被關進一個悲劇的牢籠裡。如果你不能覺察到自己正在這齣三角戲裡面轉圈,就會變成一頭被蒙住眼睛的驢子,一圈一圈不停地拉著石磨,雖然感覺已經很努力一直往前走,但事實上卻是在原地打轉。

誰是真正的受害者?

 在這場反修例運動的最初劇本設定中,林鄭政府本來想充當一個拯救者的角色,為台灣謀殺案的被害者潘曉穎討回公義,把加害者陳同佳引渡到台灣受審。這一件表面上看起來本是正義正當的事情,卻引爆了香港史上最大的政治炸彈。這是因為,林鄭政府的居心其實並不單純,她不僅是希望自己成為偉大的拯救者,也希望籍此修例良機加入「送中」條文,以期獲得上任後的最大政治功績。只是她的如意算盤沒有打響,因為市民大眾對中國的法治並不信任,焦點迅速地從引渡殺人犯到台灣,轉移到引渡犯人回大陸。市民感受到既有的自由及法治受到嚴重威脅,於是群起上街激烈反對。轉瞬間,政府由拯救者變身成加害者,而市民則成為受害者。

示威者的憤怒越燒越烈,行動與抗爭迅速升級,主要幹道被堵塞、被縱火,機場與地鐵被癱瘓,社會陷入混亂的狀態。在這一波的抗爭,示威者成功迫使條例胎死腹中,他們由本來的受害者搖身變成全城的拯救者,守住了香港的法治精神,受傷及被捕的示威者更被大家封為「義士」。林鄭政府為了面子、為了逃避責任、為了收拾殘局,只好策動警察作出武力鎮壓。警察的職責本是保護市民,是大眾心目中的拯救者,但現在他們卻成了政治風暴的磨心,面對政府的壓力,他們是受害者,面對群眾的示威,他們又變臉成為加害者,處於兩面不是人的精神分裂狀態。

此時,林鄭政府尋得一個脫困的黃金機會,將原來的「反修例運動」變質,改頭換面成「挑戰一國兩制」的暴亂,並將摧毀香港前途的責任綁在示威者的手裡。林鄭向警隊施加更大壓力,把警察催眠成香港止暴制亂的唯一拯救者,向他們灌輸「非常時期」必須使用「非常手法」的執法暗示。一時之間,警察失去了原來的理性與專業,變成了蒙面黑警,紛紛瘋狂舉槍發射催淚彈、橡膠子彈、布袋彈、及胡椒球彈,一幕幕濫暴及違法的血腥場面不停地湧現街頭。面對知法犯法的加害者,示威者也不甘示弱,瞬間變身成黑衣暴徒,不惜「攬炒」也要成為香港最後的守護者。他們攻擊各區的警局,到處堵路、投擲汽油彈、破壞鐵路及中資商店。如是者,雙方的角色循環替換,既是拯救者,又是加害者及被害者,悲劇的輪迴在彼此的平行時空上不斷上演。香港,亦正式淪為名副其實的「催淚之都」。

知不知錯可能只是智力問題,但認不認錯卻是人格問題

香港社會的撕裂對立,彷彿已成了一個解不開的死結,即使警察把所有示威者抓去坐牢,如此深層次的仇恨還是辦沒法化解的。想要走出當前困局,回復社會的安定和諧,就必須從認錯悔過開始。只有真誠的道歉才可以幫助大家從認知失調的焦慮情緒中解脫,進而脫離自己打造的狡辯牢籠。事件演變至今,也許社會每個持份者都曾犯下了不同程度的錯。林鄭政府固然是罪魁禍首,如果能及早道歉,撤回條例並回應社會五大訴求,便可令香港避免一場驚世浩劫。在過去的警民衝突中,示威者確曾使用了過份的武力去衝擊及破壞,但同樣地,警察也濫用了權力及暴力去鎮壓。即使是沒有參予運動的沈默大多數人,選擇默不作聲的怯懦或冷漠心態,正是在默許了任由事件惡化,也默許了不公不義的存在。所以大家應該停一停、想一想,我們每一個人可能都犯了不自知的過錯。

我能接受一個容易犯錯的人,但絕不跟死不認錯的人同行。

如果各方仍繼續拒絕認錯,這不但會破壞所有關係的信任基礎,更會加劇彼此之間的仇恨與報復心態。沒有認錯,也就不會道歉,只會令身邊的人漸行漸遠,不管是那一方,最終亦只會落得衆叛親離的下場。但即使是承認自己犯了錯,也並不代表就是一個失敗者。相反地,如果我們想要變得更優秀,就需要敢於承擔錯誤,接受其他人的建設性批評,善意地回應社會大衆的訴求。因為,人只有不斷地發現自己錯誤,在改正錯誤的過程中,才能學習成長。盲目地自以為是、故步自封,只會讓自己找不到前進的動力,甚至誤入歧途、害人害己。

在這受害三角的關係中,每一方都對責任都有認知盲點。需知道,推卸責任給別人,遠比負起自己的責任容易得多,結果大家只會因應環境局勢,不自覺地代入這三種角色。所以一旦我們發現自己已經陷進這三角悲劇,便要懂得馬上抽身,不再縱容自己和對方的不負責任行為,停止在彼此的關係裡製造壓力與負擔。我們絕對有權選擇,選擇由受害者變成創造者,由加害者變成嘉許者,由拯救者變成自救者。敢於負責、勇於認錯,才是做人的大度和擔當。如果我們都能成為這樣的一個人,這受害三角的循環便能終斷,香港現時的亂局也可終結。

(作者鍾灼輝博士,心靈書籍作家、犯罪心理學家、港大認知心理學博士、及前香港警務高級督察。)